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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提案》(第0467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李淑芳委员:

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提高停车智能化水平,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目前我市拥有各种规模的立体停车场(库)近百个,其中公共立体停车场约有30多座,主要分布在大型三甲医院、商业区等地,如五爱市场立体停车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立体车库、沈阳市同泽街五洋恒信立体停车场、沈阳德宝大厦立体停车库等。我市在各项鼓励政策的促进下,近年来围绕大型商业区、三甲医院等地新建改造了同泽街立体停车场、四院、六院、辽宁中医、市骨科医院、博隆大厦、居然之家、辽宁大厦等十余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新增泊位两千余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内停车矛盾。

为解决小区停车问题,市房产局从2018年开始,一直加大老旧小区内部停车秩序治理工作,充分挖潜老旧小区内部现有空间,新建、规范小区内部停车泊位。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新建停车泊位,这两年共改造220个老旧小区,建设车位11187个。二是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交通组织、慢性安全,保证业主基本生活、出行需要的条件下,对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的老旧小区内部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统一施划停车位,实现节余空间、合理停放、科学管理,这两年共规范了961个老旧小区内部停车位62530个,极大改善了老旧小区原有停车状况。受小区原有规划计划导致现有场地空间不足、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空间需征求业主意愿、后期维护管理存在难点等诸多问题,暂未在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下步,我们将对此项工作持续关注,研究政策、条件,积极推行老旧小区内建设立体停车位工作。

2.关于在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立体停车的建议。我市于2018年初,就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停车专项规划》,并通过规委会审定。《规划》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状况,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结合未来机动化发展趋势,谋划了我市近、远期公共停车场储备项目库,其中梳理了具备平改立需求及条件的办公楼、院落约两百个,预计可建设立体停车泊位约4万个。

市自然局于201811日开始执行《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试行)>的通知》(沈规国土发〔2017161号),第十三条规定:鼓励在停车用地紧张地区设置机械式停车泊位,但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车流需瞬时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宜采用机械式停车位。另外,《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195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市规划和国土主管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时,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市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于20191031日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19148号),具体规定了交通影响评价范围、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工作要求。

同时,我局正在会同规划部门,不断梳理补充远期项目库,按照城市发展总体步骤,适时推动部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目前,我市正在推动敬宾公园、闽商大厦等多处立体停车场项目,届时将通过土地出让、向社会公开招标或结合国家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开展建设工作。同时,市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等多家单位也正在谋划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届时将多方面增加我市立体停车泊位供给。

3.关于出台相应鼓励政策的建议。我市早在2016年,就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的若干意见》(沈政发〔201450号)等文件要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9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及个人利用自由用地、零散场地、建筑腾退空间等,新建或改建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设备供给。

一是简化手续,我市采取申报备案制。只要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可按照特种设备类进行备案管理,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但需满足质监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要求和验收条件,以及消防部门相关要求和验收条件。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我市于2014年成立了沈阳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规划、发改、公安、财政等14个市直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日常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近年来小组成员单位一直共同努力,不断推动我市公共停车场及立体停车设施发展。

三是鼓励社会参与,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引进先进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积极性,我市于201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公共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并于20196月出台了配套实施细则,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立体停车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接入我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按设备类型不同,每个泊位补贴3000—8000元。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选点位,通过区建设局报备后,我们帮助组织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和建设工作。考虑到立体停车设施投入大,收益慢等因素,在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允许公共停车场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其中地上不超过10%,地下不超过25%

四是提高信息化诱导建设,我市于2018年搭建了智慧停车平台,已在微信公众号、APP上为车辆提供附近停车场的停放信息和道路拥堵情况,指引车主快速到达停车区域。相继推出多样化的网上服务模式,提供查询停车场、车位空余、实名认证、无感支付、查询收费标准、实时导航、开具电子发票等功能,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预订车位、停车共享等技术应用,完善和开发使用新功能,增加停车场接入数量,进一步有效盘活空闲停车泊位使用率,不断改善用户体验感。此外,在我市北站、中街等5大商业办公区建设了34处停车诱导屏,实时显示区域内停车场的位置、泊位数、路况信息,引导车辆选择合适的停车场,避免因寻找车位造成的二次拥堵。

破解停车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更是因其投入大、收益慢等特点难以有效推动,我们将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倾听百姓心声,大力发展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

感谢您对我市立体停车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