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提案》(第519号)的答复
沈建提案〔2022〕1号
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提案》(第519号)的答复
高月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燃气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最大限度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全市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是城镇燃气管理重中之重。在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今年重点从行业准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治理、执法惩戒、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压茬推进、分段实施,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一、全面加强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等企业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
一是对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燃气用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资质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等问题。对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三是严厉整治燃气工程管理缺失、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
二、全面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整治燃气管道等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组织对燃气厂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
三是集中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问题。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职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责任。对于因燃气用户原因长期未入户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列出清单,属地政府配合尽快完成入户安检,必要情况下属地公安、街道、燃气经营企业等联合行动,实现开门入户安检。
四是严厉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问题。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应急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
三、全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排查整治市政燃气设施隐患。对新增隐患立查立改、动态清零。
二是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加快推进报警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更换智能燃气表,运用信息技术发展智慧燃气。
三是全面加强各类燃气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针对用户性质制定细致有效、通俗易懂的用户隐患排查清单,并对用户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
四是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落实市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经营、充装、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全面加大城镇燃气行业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惩戒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防止检查走形式或只检查不处罚,着力解决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的宽、松、软等问题。
五、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构建“条块”结合管理体系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气象、商务、自然资源、应急、消防救援、民政、生态环境、发改、教育、工信、卫生健康应将燃气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与属地政府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体系。
感谢您对城镇燃气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