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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2017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

市建委关于2017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市建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沈阳市2017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建委组成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督查组于5月份至10月份,对全市各区、县(市)、开发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了31个工程项目,并对部分存在问题项目进行跟踪整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做好建筑市场日常管理及处罚权限下放至区县后续跟进工作,督促区县落实建筑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年初,市建委召开了2017年沈阳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会议按照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全面开复工实际,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打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相关文件。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能够按照市建委部署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市建委组成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对各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市建委检查组重点加强了建筑市场简政放权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衔接,并抽查了部分在建工程项目。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市大部分地区对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比较重视,能够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沈阳市建委2017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在依法审批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了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特点:一是审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审批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受理、审核、审批签字程序。严格审批条件,依法依规审批。二是各地区监管责任落实。铁西、沈河、新民、辽中、于洪机构设置合理、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到位,工作开展得力,其工作经验应在全市推广、学习;大东、和平、皇姑、沈北针对项目被抽查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浑南、苏家屯、康平、法库、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前三季检查工程项目299个,所涉企业657家;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7,其中整改26起,调查处理11起。

二、存在问题

(一)  主管部门方面

检查组对各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审批、合同备案管理、现场踏勘工作管理、执法检查处理及信用制度建立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以下方面:一是市区两级审核要件不一致,“区级审批部门在审核施工许可前置要件中,非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发直发包通知书、不备案,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无法锁定,由于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任意执业、不履职、人为造成建筑市场管理混乱;二是有的单位违规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工作不到位、对企业上报信息把关不严;三是有的单位在承接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权限中,除审批工作得到落实外,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权限落实、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上报方面不够及时、到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处罚不够严格,运用信用监管市场的意识不强;四是有的单位只设审批机构,未设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工作难以落实。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单位对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执行法规、依法加强监管方面还比较薄弱;一些单位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衔接方面投入不够(一些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证书),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规章制度还有一定差距。

(二)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方面

通过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执业人员建筑市场行为的检查,共发现4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还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通过市建委抽查和各区检查反馈情况,我市还有相当一部分项目在未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情况下先开工建设,有的是一边施工一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还有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强调客观因素,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三包一靠”问题仍存在。个别项目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占全年查处的75%;还有的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只收取管理费,对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的工程缺乏有效监管,引发相关问题。

三是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抽查的项目中,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齐全,现场人员与中标人员不符,持证上岗意识不强;项目经理、总监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在现场情况比较普遍;现场应该提供的合同、保险和相关证明不齐全;施工日记、监理日记等现场资料记录不规范。

四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抽查的项目中,总包合同备案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限内备案,有的在工程竣工时为了履行程序才进行备案;已经备案的合同条款中存在结算方式约定不清,进度款拨付方式和时限没有约定,给工程的结算带来隐患,容易造成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进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有的项目有分包但没有签订分包合同,个别项目提供的分包合同不规范,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沈阳市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市检查督查组反馈意见和项目检查反映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对本地区建筑市场的管理能力。

2.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日常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检查看,目前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力量不均、人员不齐、业务不精等问题。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监管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3.各单位要切实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当前建筑市场未批先建、转包、挂靠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资质动态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做好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切实增强市场各方主体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附件:沈阳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抽查情况汇总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