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话:12319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 涉密信息严禁上网 |
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专栏

党务公开

局长信箱

“三项制度”调研报告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

市建委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调研报告

 

2018813日至17日,我们组织市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的执法人员一行6人,赴贵州贵安新区和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为期5天的考察调研活动,其中贵安新区作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全国唯一一个国家级新区试点单位。我们此次主要考察调研的内容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通过考察、调研和交流,大家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统一了认识,增强了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信心。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安新区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提供组织保障

贵安新区作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唯一一个国家级新区试点单位,20173月份启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成立了以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孙登峰同志任组长,新区14个试点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试点工作。在省政府批复同意新区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0次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审定了新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出了27项具体试点工作任务,并对任务清单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印发了《贵安新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黔贵安管办发〔20174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明确的各项具体目标任务,先后研究制定了《贵安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贵安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贵安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贵安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例会制度》《贵安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贵安新区突出执法试点单位,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提供经验总结

新区扁平化、大部制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职能相对集中。坚持不一刀切、不平行推进的工作原则,根据部门执法特点,分别在国务院要求的6类行政执法类别中有重点的选择推动几个部门和几类执法类别开展试点。

(一)行政审批局在行政许可方面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2017年以来,行政审批局全面承接省直单位委托划转的22行政许可事项和4项服务事项,获省政府批复划转财政2项行政许可,集中行使新区管委会95%的行政许可权,仅有涉及审批程序特别复杂的规划许可,涉及重大安全的公安和安全生产许可尚未集中,成为全国较为彻底的试点地区之一。以探索行政许可“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行政审批局开展第6轮“标准清单”清理工作,新增监管频次及事项抽查率等内容,实现审批监管标准化作业;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时记录审批权力运行流程,确保实际审批流程与系统流程同步;推行审批材料电子化,全面实施电子签章试点工作;实施“一号一窗一网”改革模式升级,强化“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实行受理、审批、出证三分离,大力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应用,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入口,推进乡镇、村上下级联动办事,大幅提高网上办理率。行政审批局通过“三压两合并”(即压缩环节、压缩程序、压缩时限,合并申请表格、合并证照发放)全面再造审批流程,审批环节总体削减43%,承诺时限相对法定时限压缩70%、最高的达91%,审批效率提高85%以上,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9.7%

(二)综合执法局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重点抓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综合执法局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中,全面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建成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对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审批、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结案、归档等各项执法环节进行网络化、自动化管理和监控,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检查方面重点抓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市场监管局依托新区大数据发展优势,在全面整合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信息化系统和共享新区各部门多元异构业务数据基础上,在“云上贵州”搭建了“市场监管贵安云”,实现了新区市场监管从被动整治到主动防控,从两头监管到过程监管。据市场监管局统计,“市场监管贵安云”数据信息目前已完成4762户企业主体地理坐标信息、69项产品信息、14户检验检测机构、113户教育机构、176户医疗机构、412户食品相关许可、95户药品相关许可、2496台特种设备注册设备信息、285户微型企业、2430户经营异常名录、389件商标、26件品牌、11户守合同重信用、1792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7件标准自我声明、49件认证认可的采集录入。2017年,市场监管局通过市场监管贵安云”数据信息,共检查涉及重大民生和社会关切的食品经营户2600余次,药医化企业410次,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233次。

(四)税务局在行政征收方面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税务局利用贵安新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优势,结合网上办税厅、金税三期系统等,探索搭建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和执法公示平台,对新区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结合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研究制定了《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征管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强制案卷标准》《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案卷标准》等制度,

三、贵安新区推动试点平台建设,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提供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围绕“全流程重塑、全要素公示、全数据立交”,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云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行政执法”,重塑行政执法全流程,切实将权力清单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标准化、模块化后植入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形成大数据精准执法的贵安模式。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结果等全要素集中式行政执法公示新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公开化、透明化、可视化、智能化的行政执法体系。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全数据立交,推动与上级平台和部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归集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的集聚和共享。贵安新区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经过多次研究和调整,现基本框架已成熟, 20187月全面挂网上线运行。

针对新区法制审核人员编制少的问题,在开发建设贵安新区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中,探索实行网上同步法制审核,推动法制审核流程固化和审核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行网上同步案卷评查,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的标准化,自动生成评查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和适时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贵安新区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对录入的权力运行数据、业务处理数据、人员行为等监管信息进行融合分析。通过融合化、多维度的数据关联、聚类、比对等分析方法,提供人员行为、权力运行分析、风险防控、问题台账等分析模型,从全新区角度,完成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测,从而发现执法工作的弱点和盲点,为新区各级领导提供分析决策。

贵安新区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一是部门数据壁垒难以打破。新区各试点部门在条上普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了突出部门执法特点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自成体系,加上信息安全要求,打破部门数据壁垒难度较大。建成运行贵安新区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需要打通各部门行政执法接口,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执法流程、文书格式,并在各部门执法平台中植入辅助办案系统等难度较大。二是法制机构保障能力较弱。新区设立法制科(法规处)的仅3个部门,多数部门甚至尚未明确承担法制职责的科室,难以有效履行试点工作职责。新区法制办作为试点工作的统筹部门,目前仅有2名正式在编在岗干部,并存在兼职情况,工作精力上难免顾此失彼,法治保障能力难以适应试点工作任务需要。

四、市建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成立了市建委推行三项制度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市建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事前公开方面,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事中公开方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推动事后公开方面,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建立了执法人员和重点执法对象名录库,配套制定了随机抽查管理对象、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并积极与市综合执法局、省住建厅进行平台对接,推动本系统执法办案、信息公示等平台与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