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城乡接合部创城A类道路沿线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圆满完成2020年创城工作任务,切实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接合部管理水平,改善区域市容环境整体质量,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确保创城达标,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创城办、市城管执法局对城乡接合部创城A类道路沿线市容环境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沈阳市城乡接合部创城A类道路沿线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本着“市级巡查、区级主体、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2020年7月16日至创城检查结束期间内,对通往创城必检点位3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45条A类道路沿线,包括道路及两侧建筑物红线之间区域存在的沿街商铺店外无序经营、乱堆乱放工具杂物、物品乱摆乱设、车辆乱停乱放、沿街乱晾乱晒、垃圾堆积、违规广告和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本次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将实现管理标准提档升级,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政策释义
(一)整治范围为城乡接合部创城A类道路沿线,即通往创城必检点位3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45条路,包括道路及两侧建筑物红线之间区域。
(二)集中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创城检查结束。一是启动阶段(202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对城乡接合部45条创城A类道路进行再巡查、再摸排,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市执法局确定每条道路的具体巡查人员,各区细化工作责任,针对每条道路确定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7月20日前分别报市创城办和市城乡建设局。二是实施阶段(2020年7月21日至8月10日),各区政府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扫保责任,按照城市治理网格化的要求实施管理,进一步明确包保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采取招聘人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分段设置市容环境监督员,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不文明行为等进行监督整治,做到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彻底改善市容环境面貌。三是巩固阶段(2020年8月11日至创城检查结束),市创城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全部完成,整治成果不断巩固,市容环境明显改观。
(三)整治内容包括8方面内容:一是店外无序经营整治。取缔沿街商铺乱设广告、乱搭乱建各类设施,清理店外洗车(修车)、市场外溢等违法行为。清理道路两侧建筑物门前乱摆乱放拖把、扫帚、花盆等杂物和流动灯箱,以及沿街店面门前乱堆乱放的工具杂物、装饰装潢材料等。二是物品乱摆乱设整治。清理沿街商铺擅自在门前停车泊位或人行道上乱摆桌椅板凳、垃圾篓等生活设施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的行为。三是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沿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或按照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确保无乱停乱放车辆。对停在街路两侧的“僵尸车”及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予以整治,任何车辆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四是沿街晾晒整治。严禁沿街商户门前乱晾乱晒衣物或在门前树木、护栏、绿篱及其他公共设施上晾晒、扯线、挂物行为。五是环境卫生整治。逐条道路分段设立扫保责任人,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对沿街商铺、单位、住户将垃圾随意倾倒在街道及公共场地的,进行严防死守。六是户外广告、牌匾整治。规范提升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档次和水平,对未经批准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一律予以拆除,保持建筑立面整洁、美观。七是违章停车整治。各区公安交通部门加大对道路沿线路边违章停车整治力度,在重点区域安设违停监控设备。八是不文明行为整治。加大对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力度,设立监督员,对随地便溺、乱泼污水和乱丢果皮、纸屑、饭盒、烟头、塑料袋的,进行劝阻或处罚。
(四)确定4项保障措施,一是各区要成立专项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与牵头部门的任务对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市创城办安排3名同志负责专项督导工作;市建设局每区安排1名同志负责统筹推进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每条道路安排1名同志开展日巡查工作;各区政府对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创城A类道路沿线整治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街道(镇政府)、具体责任人,保证每条道路沿线整治实现无缝连接,充分发挥“门前三包”责任制作用,彻底改变环境脏乱面貌。三是各区政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城宣传活动,宣传政策要求,倡导文明行为,提升百姓文明素质,营造积极浓厚、全民参与的城乡接合部集中整治氛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创城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督办整改,计入各区考评分值;对工作不力、整治不达标、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区政府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