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年03月17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根据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法制办发〔2021〕6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并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包容免罚清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意图
为加快推进沈阳市“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建设,市城乡建设局立足实际、对标先进、深入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精细划分轻微违法行为,根据市司法局在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梳理制定《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总体要求,我局为第一批制定包容免罚清单的部门,明确提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的要求。
二、清单主要内容
《市城乡建设局包容免罚清单》包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消防共三大类111项,已经通过市司法局备案,轻微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规范适用
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和容审慎监管要求,在适用《市城乡建设局包容免罚清单》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法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属于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