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在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我局于2021年3月18日印发了《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沈建发【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一直存在监管盲区,缺少日常考勤,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现象大量存在。自2016年开始,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我局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要求 ,于2019年底建成沈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开工项目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筑工人必须进行刷脸考勤等要求得到落实。平台系统经一年时间的试运行已逐步趋于完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保证的施工质量安全,严厉打击“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公正、健康的建筑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局制定印发了该通知。
二、解读重点内容
1、明确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范围: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管理人员重点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员。
2、明确了管理人员考勤的时间范围:每日有效考勤时间为6:00—20:00。在有效考勤时间内刷脸考勤采取一进一出,且期间间隔不低于1小时,考勤信息以传送到市平台为准。
3、明确了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在所在项目的履职时限要求: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40%;
4、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抽查频次及时限: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在建工程项目的40%;重点项目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5、制定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在岗履行职责的企业,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记不良行为记录,约谈企业法人及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
(二)将其项目列入建设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挂牌督查项目,采取逢检必查、每月不低于5次抽查的高频率监督检查;
(三)将其列入转包挂靠行为的重点查处对象,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登记,作为转包挂靠查处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核查企业材料款、设备款支付情况,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其项目存在建设市场或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条款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五)因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被累计行政处罚1次(含)以上或被通报批评3次(含)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执业人员所在企业在我市企业信用评级降1级惩戒。
三、文件实施效果的预评估
该文件的落实实施,将会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域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行为得到彻底规范,“三包一靠”等建设市场违法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对构建我市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