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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05月2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为缓解我市停车矛盾,充分利用停车资源,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5月26日联合印发了《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沈建发〔2023〕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依据《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多方受益”、“应开尽开”的原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全面实行错时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停车资源,缓解停车矛盾。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十七条内容,包括停车场的开放条件、运营管理、收益管理等方面。

开放条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办公、符合保密要求、优先满足单位自身车辆停放的基础上,将空余车位对外开放。有重点安保单位、敏感单位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不参加错时开放共享。

运营管理:采取夜间、节假日、休息日等本单位自身车辆停车需求小,不影响办公的时段开放泊位。可采用信用积分、黑名单、昼夜价格差等方式加强管理,保障社会车辆按时离场,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

收益管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经营,可以采取按小时、按次、按月、按季度、按年等多种方式进行收费产权单位与财政有缴拨关系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财政以部门预算形式将收益返还给产权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停车场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文件链接:《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政策图解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