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改为: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2019年01月22日
来源: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改为: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二、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三、所需要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份
2.建设规划许可证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
6.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9.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10.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3.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备案证明
14.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16.气象部门出具的核准意见书、检测报告
17.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8.由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图
四、办理流程:网上申报-窗口受理-审批办审核-审批办签批-审批办办结
五、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六、办理地点:市府大路260号1楼D08
七、咨询电话:024-8396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