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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发〔2019〕60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

2020年03月1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960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沈建发〔2019〕1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补充通知》(沈建发〔2019〕21号)文件精神,沈阳市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指导监督三个阶段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时段为2019年1月至4月。截至目前,国家住建部先后下达二批疑似“挂证”人员名单,第一批涉及我市企业人员12672名,经自查自纠已整改确认7008人(其中:注销2333人、确认不属于“挂证”行为825人、变更注册及补交社保等3850人),未整改5664人;第二批涉及我市企业人员4935名,已整改1689人(其中:注销482人、确认不属于“挂证”行为387人、变更注册及补交社保等820人),未整改3246人。从前段工作总情况来看,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比较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可喜阶段成果。特别是和平区、康平县、辽中区和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给予表扬。有的区县和市直部门整改率比较低,工作进度滞后,应加大工作力度。

二、突出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从我市自查自纠情况和疑似“挂证”人员基数、整改率等方面看,有的区县和市直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不够,指导推动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有的地区对于两批名单落实情况都是零整改,说明相关部门没有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二是工作进度不平衡。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时序安排,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但各区县和部门帐面上未整改的人员名单有几人到几百人不等,全市近8千人未整改,所以有的区县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有的下步工作压力会很大。

三是未形成整体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市、区(县)两级城乡建设、人力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劳动仲裁、司法等多个部门和专业门类,从近期各方面反映情况看,平行部门和部门内部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影响了整治进度和企业、个人依法办理直接注销手续。

三、下步要求

一是对于完成和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区县和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在探索建立长效整治预防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二是对于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挂 账销号,采取超常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阶段转段收尾的1-2周时间大幅度整改销号,把工作进度赶上来,确保按照时序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三是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在完成好本行业整治任务同时,要协同支持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对口指导各区(开发区)县(市)专项整治工作,发挥检查督导作用。


附件:《区(开发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挂证”等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xls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李笑冰,联系电话:22565041)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