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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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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1年02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各区、县(市)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沈司〔2020〕91号)的要求,经认真研究清理,我局决定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沈阳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沈建发〔2016〕268号);

2.《沈阳市建设市场主体诚信行为激励和惩戒规定》(沈建发〔2016〕23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