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实施《沈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的通知
2020年12月0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科学有效指导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大学等联合编制的《沈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业经审定,依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沈阳市地方标准的通告》(沈市监通〔2020〕4号)批准为沈阳市地方标准,编号DB2101/T0017—2020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3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导则起草单位负责解释具体技术内容。
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