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沈阳(2019-2020年) 绿色建材推荐目录工作的通知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沈阳(2019-2020年)
绿色建材推荐目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材生产企业:
为健全我市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进绿色建材发展,促进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和《辽宁省绿色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开展《沈阳市(2019-2020年)绿色建材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委托沈阳市绿色建筑协会开展《沈阳市(2019-2020年)绿色建材推荐目录》编制工作。
二、推荐范围: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类。
三、入围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规范标准和政策法规要求,满足《沈阳市绿色建材推荐目录入围条件》(详见附件1)。
四、推荐原则:遵循“公平、公开、自愿”的基本原则。
五、基本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完整填写《沈阳市绿色建材推荐目录申报书》(详见附件2),将其与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绿色建材。
2.材料初审。由市绿色建筑协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纳入备选名单。
3.专家评审。由市绿色建筑协会组织专家对备选名单中的建材产品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专家组对入围建材及企业进行评定,并形成入围建材名单。
4.确认发布。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建材及企业,市城乡建设局将其纳入《目录》,以文件形式公开发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查。
六、《目录》的有效期限:《目录》制定的有效时限为两年。
七、跟踪管理: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实施诚信管理,由市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接受公众监督举报。在推荐有效期限内,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情节较轻者,发布公告从《目录》中清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申报相关事宜:《目录》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 25日17:00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岩 办公室主任
电话: 15640269616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75号
附件:1. 沈阳市绿色建材推荐目录入围条件 .docx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