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意见的通告
2020年03月0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现将《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望社会各界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3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燃气处(邮编:110825)。
2.通过传真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024-2256503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jw22565031@163.com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日
(撰稿人:刘成辉,审核人:何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