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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意见的通告

2020年03月0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现将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望社会各界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32日至33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燃气处(邮编:110825

2.通过传真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0242256503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jw22565031@163.com


附件: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doc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32

(撰稿人:刘成辉,审核人:何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