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2023年01月1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现将《<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3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附件: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pdf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