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医药、化工、电力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机构名录报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省内各相关设计单位: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承接31类(房屋、市政、及其它29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省住建厅同意,拟在沈阳市开展《其他29类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机构名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评选进入《名录》的设计单位可按照业务范围在我市开展其他29类工程的消防技术审查。根据工作需要,首批将建立医药、化工、电力3类工程的消防技术审查机构名录。现将具体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省内具有医药、化工、电力3类建设工程的行业甲级和专业甲级设计单位均可报名。
二、报名单位需如实填报申报表、技术人员信息表、业绩情况明细表(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如有伪造,经核实将上报省住建厅,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我局将邀请专家对企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完成业绩等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我局官网公示。评选标准详见《医药、化工、电力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机构名录评分细则》(附件4)。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件:
2. 技术人员信息表
3. 业绩情况明细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潘旭 18624336289,杨建华 18540293889;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