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通报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今年为预拌混凝土质量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收官之年,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印发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在2023年度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
2023年度共计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102家,其中2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处于停产状态,7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2023年度混凝土生产量明显低于2022年度同期产量。
检查中发现1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无封闭料仓、2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人员缺失或者在检查时企业未提交主要人员保险证明等资料、6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在试验室和试验室资料方面管理存在问题、1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厂区内存放多余混凝土试块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整改。目前,除康平康湖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企业均已整改完成,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混凝土实体质量抽查情况
为确保混凝土实体质量,我局抽取检查中存在问题的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供应的12个项目2023年度浇筑的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检测,经检测沈阳九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混凝土的6个项目的部分构件混凝土强度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分别为皇姑区1个项目、沈河区1个项目、于洪区1个项目、浑南区3个项目。
我局已向涉及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项目辖区质量监督机构下发了“第三方抽检结果通知单”,要求辖区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主体结构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对项目参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另案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进行材料进行检验,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做好出厂检验,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2.施工单位要严把预拌混凝土进场关,严格落实交货检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进行检验,并在监理见证下按照相关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进行养护。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对发现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行为予以制止。
4.各区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主体结构混凝土进行复核,留置筏板混凝土试块。
5.市质量站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在建项目筏板混凝土实体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抽测工作,并定期对抽查抽测结果进行通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