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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2024年09月1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现将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4〕54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尤其是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工信、科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请将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下以简称“大跨建筑”)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本领域大跨建筑所有权人,鼓励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原设计单位(含外市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鼓励所有权人与设计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定期开展设计回访。对回访工作效果好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二、各设计单位要认真学习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担当精神,主动开展公益服务。要按照“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开展设计复核、功能复核、整体使用情况复核,对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进行公益安全提醒。并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完成的大跨建筑,形成项目清单,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设计回访。认真填报“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微信小程序,夯实底数,清除隐患。

三、市勘察设计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要将文件要求通知到本地区会员单位中所有甲级设计单位,鼓励乙级设计单位同步开展回访工作,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要通过协会官网宣传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重要意义和跟踪报道设计单位典型案例。

四、本次回访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回访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摸底排查和设计回访阶段,自发文之日至11月30日;第二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自12月1日至12月31日。请各甲级设计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市勘察设计协会报送联系人信息。


附件: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4〕54号)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市建设局科技处联系人:赵凌云,联系电话:139****8115;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吴廷阳,联系电话:159****4213)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大跨度钢结构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