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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的通报

2025年08月04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十四届市委第七轮第七巡察组对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1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2025年7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我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同时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霍步刚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表态。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主动。市建设局党组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仅按一般性工作处理;监管协作机制不完善。市建设局作为行业监督部门与市里协调指导部门未建立招投标领域协同机制,持续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合力尚未形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2019年以来,市建设局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等问题。

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落实招标人相关责任,规范关键环节程序和信息公开力度,杜绝虚假招标,加强对招标人代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沈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明确监管范围、程序、方式,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招投标监管部门职能落实,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建立移送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三是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切实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本地区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依法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活动,整治突出问题,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提供保障。

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表示,一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反省、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政治洗礼,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用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最迅速的工作行动、最务实的整改举措,不折不扣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管理等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淬炼党性思想、强化担当作为,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一定以扎实有力的措施,精准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周密部署、及时督促、狠抓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进一步建台账、明任务、定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行立改、立见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推进,定期督查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定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纵深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应用。针对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本原因,对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要持续、深入自查自纠,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采取硬措施、铁手腕,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工作抓实到位,推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