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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年02月05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年聚焦行政决策规范化、行政执法精细化、政务服务法治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城乡建设法规体系。一是按照2025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协调市人大、市司法局等单位,组织推进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出台工作,该条例已完成市人大审议程序将于2026年上半年颁布实施。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报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三是按照《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制度,本年度共印发并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梳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探究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可行做法。二是编制完成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建设安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司法局审核并在局官网公示。三是组织全局执法部门及各区市)建设执法单位编制报送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汇总全系统2021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共计20余万件,抽取其中50件和100件分别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接受案卷评查。四是制定《市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流程》,细化规范办案程序。五是组织年度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累计参训300余人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六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和“双公示”工作,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完成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检计划》的制定。组织业务处室对“信用中国”双公示疑似瞒报、漏报数据予以核查并报送情况说明。七是全年实施行政处罚共立案32件,已开展法制审核28件。

3.推动依法依规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对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订立重大合同、签订重大协议,都要经过法律顾问的论证和咨询,防范规避相关法律风险、责任风险和廉政风险。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9份,法律顾问意见100余份,审核各类合同197份。组织全局70余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答复能力,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

4.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印发《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压紧压实普法责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贯穿到日常执法实践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条解析+案例剖析”的培训辅导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实务要点,共有70余人参训。

5.推进争议化解,做好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2025年,我局作为被复议单位,共收到41个行政复议案件,其中涉及信息公开案件31件,涉及行政处罚1件,涉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其他事由9件。截至目前行政复议案件37件已审结,其余4件正在审理中。全年共有行政诉讼开庭20件,按照法院要求,分别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通过推动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持续纠正个别不当行政行为,提升全局各部门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6.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增量审查程序,对我局起草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查政策措施11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活动。参与开展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工作,由我局抽取市人社局11件文件,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审查,市自然资源局抽查我局10件文件,均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短板,监督力量配备不足,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仅关注进度数量,缺乏对检查计划、程序及案卷的专业审查,实体监督弱化,各部门执法水平不均衡。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宣贯力度不够,政策制定部门审查意识淡薄,常以其他审查替代公平竞争审查,且未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审查范围较窄,存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风险,易引发行政争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保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要求融入城乡建设各领域各环节。

1.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锚定全市城乡建设发展定位,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体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细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 “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落实闭环化”的工作机制。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建设领域执法规范等关键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2.深化学法用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局管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及建设行业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法治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

3.坚持法治引领,护航城乡建设发展

将法治建设与城乡建设实践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确保城乡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规范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推进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法治手段维护全市建设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工程落地见效。

四、2026年工作安排

1.积极推进行业立法。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推进《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吸纳多方建议和意见,确保立法项目科学、合法、可操作和高质量。

2.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厘清职责边界,严格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持续推动依法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订立重大合同、签订重大协议,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

4.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拓展宣传载体,探索宣教模式,开展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

5.着力完善法治建设。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党内法规纳入学习活动安排,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