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市、跨省变更审批流程的通知
2026年06月25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审批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实现更高水平“一次不用跑”的要求,破除建筑安管人员证书跨市、跨省域流动壁垒,现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市、跨省变更审批流程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内容
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内跨市、跨省受聘单位变更审批业务时,所需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不再要求我市主管部门出具纸质盖章确认材料。
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的“办理转出”状态作为唯一官方转出依据。
二、工作要求
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辽宁省建筑施工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对安管人员变更频次、从业状态、岗位信息实施动态监测,对短期内频繁变更受聘单位、从业轨迹异常的人员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常态化开展核查抽查,严厉打击证书挂靠、人证分离等行业乱象,持续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秩序。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