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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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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沈阳市建设行业执业注册人员涉嫌“挂证”行为标注“注册异常” 的通知

2026年07月24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我市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管理,严厉打击注册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省住建厅结合各市核查结果,对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二级建造师在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注册异常”。按照省厅《关于对辽宁省建设行业执业注册人员涉嫌“挂证”行为标注“注册异常”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1.被标注“注册异常”的注册人员,不得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含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等)主要人员。

2.对被标注“注册异常”的二级建造师,人员B证状态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予以“其他”异常标注。

3.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审慎选择被标注“注册异常”的注册人员参与工程项目。

4.对聘用被标注“注册异常”人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资质动态核查。

附件:1: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对辽宁省建设行业执业注册人员涉嫌“挂证”行为标注“注册异常”的通知》.pdf

      2:沈阳市第一批标注“注册异常”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谢晓东,电话:(22565111,1314985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