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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省住建厅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告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等通知及有关规定要求,对下发的242家建筑业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开展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2025年12月17日数据)予以公告。

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陈述或申辩等,逾期将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务必注明法人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真实联系电话;(2)异常资质对应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3)相关注册建造师近2年参保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起止年月至少1年)。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陈述或申辩期过后,将依法依规对仍然异常的企业进行下步处理。

企业可通过“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登录“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端,通过“陈述申辩”模块提交有关资料;陈述时间:12月25日—12月31日。

本次核查不合格企业的异常资质信息,将推送至全国平台;企业按照沈阳市取消异常标注有关规定整改合格后,可申请取消异常信息的标注。

特此公告。

附件1:省住建厅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xls

附件2: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咨询电话.doc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