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行业发展 聚焦建筑市场规范化——市城乡建设局召开《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专题宣贯会议
2026年9月17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专题宣贯会议,围绕条例开展系统解读和深入研讨。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批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沈阳首部专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十章四十条,涵盖市场准入与建筑许可、发包与承包、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施工现场用工管理、信用管理、政务服务、法律责任等内容,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撑。
条例针对实践中多发易发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施工许可不规范、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等问题作出规范,明确市场准入、发包承包、施工现场管理、信用监管和执法惩戒等核心要求,将信用管理、实名制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管闭环的治理体系。其中,围绕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建设单位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须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为根治拖欠顽疾提供了法治保障。
本次宣贯会议采取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答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结合立法背景、修订亮点和核心条款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讲解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全流程监管、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农民工工资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标准等内容。同时,结合近年来我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对照条例新规,就项目招投标、施工备案、实名制管理、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疑问进行精准解答,有效破解政策理解模糊、合规把控不到位等难题。
下一步,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贯,构建分层分类宣传体系,面向监管人员和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培训,推动法规条款入企、入心、入行,切实提升全行业法治意识。二是强化执法落地落实,依托条例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三包一靠”、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步优化信用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持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