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201号 市建委关于沈阳统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批复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201号
市建委关于沈阳统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批复
各有关企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及《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5〕13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沈阳统业液化气石油有限公司的申请条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沈阳统业液化气石油有限公司符合城镇燃气经营许可条件,批准沈阳统业液化气石油有限公司换发新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特此批复。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