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238号 市建委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行网上办理事宜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238号
市建委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行网上办理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落实《沈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沈政发〔2018〕34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审批效率,现就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行网上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我委审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二、网上办理
企业登录“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进行网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栏内“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端)V2.0”。
三、相关说明
1. 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相应资质管理规定上传要件(原件),并对要件的真实性负责任。
2.资质许可部门对企业上传要件有异议,有权要求提供材料进行核对。
3.资质许可部门通过智慧平台将资质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
4.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陈述材料,未提交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5.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
6.资质许可部门通过智慧平台同步将资质审查结果传送监管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