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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发〔2018〕238号 市建委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行网上办理事宜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238

市建委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行网上办理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落实《沈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沈政发201834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审批效率,现就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行网上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我委审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二、网上办理

企业登录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进行网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栏内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端)V2.0”

三、相关说明

1. 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相应资质管理规定上传要件(原件),并对要件的真实性负责任。

2.资质许可部门对企业上传要件有异议,有权要求提供材料进行核对。

3.资质许可部门通过智慧平台将资质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

4.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陈述材料,未提交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5.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

6.资质许可部门通过智慧平台同步将资质审查结果传送监管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211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