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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发〔2018〕245号 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245

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确保全国及省、市人大、政协两会顺利召开,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沈委办传发〔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刻汲取全国各地多发的建筑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以最坚决态度坚守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最严格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消除隐患,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加强户外、高空等现场作业的防范应对措施,遇有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涉及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带班,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要妥善安排好元旦和春节期间职工作息时间,做好生活和后勤保障,严禁盲目赶工、抢工。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对建筑工地、农民工集中居住区、施工工棚等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以及屋面积雪清扫等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实名制,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要求,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类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施工现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检查过程中,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施工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责令停工。

四、完善预案,全面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能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节日期间停工的项目,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值宿,确保工地安全。节日期间正常施工的项目要加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督促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谨防火灾和食物中毒。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岗位实行双人值班值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站长不得同时离沈,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自1230日起直至全国两会结束,每天15时前将当日安全情况报送至市建委建筑安全微信工作群,并于122914时前将元旦值班表、20192314时前将春节值班表报送市建委质量安全处。

联系人:蔚海军,联系电话:22565177  电子邮箱:aqc1201@163.com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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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