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9〕4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沈建发〔2019〕4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今年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防护能力,杜绝因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国家应急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建设部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高处作业安拆工等11个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 检查内容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合格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
(三)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相关档案。
(四)操作证与人员身份是否相符。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6月30日。
(二)工作分工
1.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级直管的所有地铁、管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执法检查。
2.各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
市、区两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在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时,同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手段严查使用伪造证件,对伪造证件实施没收。
(三)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窗口对未依法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报名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地址: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83963207。
(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有关检查情况,6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处。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6日
(联系人:白利国,联系电话:22565166)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