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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消安委、市消安委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0110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消安委、市消安委办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省消安委11月9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消安委〔2020〕29号),分析了我省冬春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等两个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

市消安委办12月22日就贯彻省消安委工作部署,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包括: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突出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技防物防措施等。

请各单位按照省消安委、市消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并结合以下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地区建设局应结合市消安委关于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等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对建设工地开展包括火灾隐患在内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地区建设局应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夯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等作业行为,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火灾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建筑工地安全。

三、及时提报工作总结材料。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下班前,将12月工作小结材料提报至市城乡建设局质安处。2021年1-2月的每月20日前,提报当月工作小结材料。3月30日前提报本项工作总结材料。


附件:市消安办转发省消安委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1228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消安委、市消安委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