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实施《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2021年03月2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1〕27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实施《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等法规政策精神,以创建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建筑节能为先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沈阳市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保证节能设计文件质量,方便在沈建设项目的节能设计、审查、施工及验收等工作顺利进行,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业经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1 日起施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