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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0106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建筑施工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当存在本标准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送我局质安处。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10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


文件链接:关于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