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地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沈建发〔2021〕7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地
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市安委有关通知精神,加强全市建设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通知。请各单位立即将市安委通知及此通知传达给全市各建设工地(含停缓建及停工工地)参建各方,压实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执行上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抓实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各方对禁止区域(参见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内工地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措施,对非禁放区域的工地也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排查整改不遗漏一个工地,安全教育不落下一个现场人员。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单位应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小火亡人”火灾防控百日攻坚等行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将工地暂舍等生活区是否存放烟花爆竹、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数量充足列入检查范围。如发现工地内存有烟花爆竹,应立即采取措施,要求保有人自行处理或予以没收。
四、加强值班值守。春节期间,督促建设工地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巡查工地内部及其周边安全状况。如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者应立即劝止,确保工地安全。
五、按时提报信息。请各单位分别于2月9月和2月18日提报工作小结,2月26日提报工作总结至市城乡建设局质安处。
提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模板:共派出检查组XX个、检查人员XX人次,对XX个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XX处,其中:存放问题XX处,燃放XX次。及时制止并消除上述安全隐患XX处(个)。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董延军,联系电话:22565177)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