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2026年04月08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6〕16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建标〔2025〕66号)和《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沈建发〔2025〕20号)中要求,指导我市高品质住宅评价,促进我市住宅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邮箱:dthc22565115@163.com)。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