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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2026年04月08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6〕16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建标〔2025〕66号)和《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沈建发〔2025〕20号)中要求,指导我市高品质住宅评价,促进我市住宅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邮箱:dthc22565115@163.com)。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docx


文件链接:《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政策图解

文件链接:《沈阳市高品质住宅评价导则(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