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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太阳能路灯维护管理的建议》(第0646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罗树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太阳能路灯维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村庄亮化建设及投入情况

2019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有关工作安排,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逐年提高投入开展村庄亮化工程建设。2019—2020年共安排资金4800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资金1600万元,完成了4525盏村内路灯建设(辽中区14个村、640盏路灯);2020年已安排资金3200万元,在135个美丽示范村内开展9284盏村内路灯建设(辽中区14个村、1325盏路灯),相关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已经下达,目前正组织各相关区县开展实施,年底完成。

二、村庄照明设施维护情况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村庄照明设施维护属于区县基础设施维护内容,为区县级政府事权范畴,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管理。同时,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广大农民群众是村庄亮化工程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鼓励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多方式引导农民参与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总体安排,配合做好村庄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村庄亮化工程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