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区共享单车整治工作的建议》(第0662号)的答复
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共享单车整治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行为,推动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局已采取出台指导意见、设定投放上限、建立管理体系、实行考评制度、搭建监管平台、增建停车设施、增加运维人员、建立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倡导文明出行10项措施,切实提高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水平。
一、关于尽快出台市级层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发展,4月27日我局会同8部门正式出台了我市第一个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性政策文件—《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遵循鼓励、规范、发展的原则,从总体要求、部门职能分工、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经营服务、规范停放秩序、加强投放管控、倡导文明出行多个角度,对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的运行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本月,我局已制定《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沈阳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考核办法》、《沈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沈阳市单车设施标准化设计》、《沈阳市共享单车发展规划》6项共享单车管理相关文件。
二、关于尽快完善共享单车“限量”以及自行车道路路网与停车位规划建设的建议
(一)实行限量投放
我局已会同科研院所对车辆需求总量进行了科学论证,编制《沈阳市共享单车需求总量及供给控制研究报告》,确定我市现阶段及未来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数量,对共享单车企业实行限额投放管理,避免单车企业过度投放。根据我市骑行率数据分析,对共享单车采取减量投放措施,每家单车投放量暂控制在8万辆以内,使其与实际运维能力相匹配。
(二)慢行路网建设
我市干路慢道系统以人非共板形式为主,占总长度60%,共有1697公里慢道空间不足,存在慢行路面破损、林荫道不完整、盲道不连续等问题。为此,我局计划利用2019年到2021年三年时间逐步提升改造核心区(二环内)慢道系统。2019年已完成一环范围内主次干道,包括市府大路、东顺城、南顺城、十一纬路、十三纬路等43条路,总里程112公里。在此基础上2020年继续推进二环范围内,包括金山路、重工街、南堤路、昆山路等32条路,总里程142公里。
(三)停放设施建设
我局已启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围绕地铁、公交、重点医院、商圈、办公区、景观路等停车需求较大区域,组织单车企业建设一批停车示范区,配套停车架、指引标志等设施,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在住宅小区、街巷路周边依据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导则,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大量施划和建设停放点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置停车架等设施,方便市民就近停放。计划在5月底之前完成6000个停放点位建设,6月底完成12000个。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出行的建议
(一)启动宣传工作
5月7日,我局会同市创城办举办“共享文明——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工作座谈会”,开启共享单车宣传周。已从政府声明、企业发声、骑行正反面典型、征集民意等方面进行宣传,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覆盖40多家新闻媒体。下一步,对于共享单车的文明宣传工作将实现常态化。
(二)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目前,在沈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初步形成“黑名单”共享机制,由各共享单车企业扣除违法当事人的信用值,或是增加其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我局已于本月会同共享单车企业,向社会公布“名单”中的40个人,除会被扣罚一定金额的罚金外,也会扣除相应信用分,当信用分低于一定分数时,用户将无法正常使用车辆,严重违规者将进行拉黑处理,不予提供服务。另外,我局正在积极引导运营企业开发停车点位电子围栏、禁停围栏等先进技术,选择在典型区域设置试点运行设备,探索有效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的技术手段。
四、关于严厉打击偷车毁车及违反交通法骑行等违法行为的建议
根据沈阳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对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另外,根据《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中已明确的职责分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查处盗窃、损毁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