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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0143号)的答复

2020年07月2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邬波代表:

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行为,推动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已采取出台指导意见、设定投放上限、建立管理体系、实行考评制度、搭建监管平台、增建停车设施、增加运维人员、建立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倡导文明出行10项措施,切实提高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水平。

一、关于政府应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体系等方面的建议

(一)纳入公共交通体系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目前我市有摩拜、青桔、哈啰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我市共享单车除冬季外,日均出行分担率为10%,最高日均出行量200万人次,车辆日均使用次数6.3次,用户平均出行距离2.2km

(二)网络布局和停车设施

我市干路慢道系统以人非共板形式为主,占总长度60%,共有1697公里慢道空间不足,存在慢行路面破损、林荫道不完整、盲道不连续等问题。为此,我局计划利用2019年到2021年三年时间逐步提升改造核心区(二环内)慢道系统。2019年已完成一环范围内主次干道,包括市府大路、东顺城、南顺城、十一纬路、十三纬路等43条路,总里程112公里。在此基础上2020年继续推进二环范围内,包括金山路、重工街、南堤路、昆山路等32条路,总里程142公里。

同时,我局已启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围绕地铁、公交、重点医院、商圈、办公区、景观路等停车需求较大区域,组织单车企业建设一批停车示范区,配套停车架、指引标志等设施,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在住宅小区、街巷路周边依据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导则,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大量施划和建设停放点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置停车架等设施,方便市民就近停放。计划在5月底之前完成6000个停放点位建设,6月底完成12000个。

(三)投放量测算和限量投放

我局已会同科研院所对车辆需求总量进行了科学论证,编制《沈阳市共享单车需求总量及供给控制研究报告》,确定我市现阶段及未来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数量,对共享单车企业实行限额投放管理,避免单车企业过度投放。

(四)停放点以外停放点单车清理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对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进行集中清理。

二、关于政府加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标准与规范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发展,427日我局会同8部门正式出台了我市第一个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性政策文件——《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遵循鼓励、规范、发展的原则,从总体要求、部门职能分工、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经营服务、规范停放秩序、加强投放管控、倡导文明出行多个角度,对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的运行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本月,我局已制定《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沈阳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考核办法》、《沈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沈阳市单车设施标准化设计》、《沈阳市共享单车发展规划》6项共享单车管理相关文件。

三、关于公安交警、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

57日,我局会同市创城办举办共享文明——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工作座谈会,开启共享单车宣传周。已从政府声明、企业发声、骑行正反面典型、征集民意等方面进行宣传,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覆盖40多家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