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统一管理公共停车场的建议》(第0038号)的答复
李可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管理公共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治理拥堵办公室,定战略规划的建议
2014年12月,市政府成立沈阳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其他各委办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日常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
2018年我市派出调查员历时三个月完成了对全市停车情况普查,为更好解决“停车难”,于2018年4月份编制了《沈阳市停车专项规划》。按照市长会议纪要要求,我局制定了《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方案》、《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方案》和《沈阳市2020年解决“停车难”工作方案》,我市将通过新建、挖潜、盘活、共享等措施,多措并举,解决停车泊位缺口50万个。为破解“停车难”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实施挂图作战。
二、关于整合停车管理资源,定机构职权的建议
根据市长会议纪要要求,由市城投集团对全市的政府停车资源统筹运营管理。2018年3月由市城投集团成立了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静态公司),同年静态公司分别与各区政府签订了路内停车泊位、土储临时停车场、市政用地停车场的委托建设运营管理协议。
三、关于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定措施手段的建议
为学习先进城市在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北京、杭州、成都等地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政策法规、收费标准、管理体制等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道路停车泊位的总体谋划,治理举措,工作成果及成功经验的学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我市现行工作模式,构建我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体系,指导我市道路泊位的设置、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关于加大处罚违停力度,定奖罚标准的建议
建议中提出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检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对于此项工作,按照市安全委近两年来统一部署开展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市房产局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专项治理,要求物业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加大自检整改力度,加强住宅区内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清理堵塞消防通道各类违法行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划定警示标识线;加强消防车通道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劝阻违停车辆,对不听劝阻拒不执行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结合前期消除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近期,我市又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零除患”行动,重点是再次排查梳理全市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情况,着重检查前阶段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进一步的排查整治实现全市住宅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彻底打通生命通道。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为切实加强静态停车管理工作,以保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从严开展主次干路、背街小巷静态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一地一策、一路一策”原则,强化停车乱点部位综合治理。2019年以来,治理停车乱点140余处,查处违法停车同比增加69%,拖移违法停车11000台。二是推进停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起草《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经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是加大了管理设施建设力度。完成安装违法停车抓拍摄像头1000个,增加设置隔离桩7415根,隔离护栏1.8万米,完成新增设置1000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
关于“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问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针对33条重点道路开展全方位梳理排查,共计排查梳理停车泊位11336个,不规范停车泊位1239个,并全部按时完成了调整任务。除北陵大街/岐山路岗省公安厅、崇山路岗辽宁中医两个方向外,完成25个灯岗87个方向设置阻车设施,合计安装阻车柱534根。对45处市场和周边老旧小区等部位,开展了停车秩序管控工作,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从严查处。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全面开展违法停车查处工作,对起二排、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不间断整治,开展消防通道清零除患行动和僵尸车清理工作,按照“入位、顺向、头齐、守时”的停车标准,全面依法开展违法停车行为严管严查,确保良好的静态停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