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产业项目工程建设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的建议》(第0358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3〕24号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产业项目工程建设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的建议》(第0358号)的答复
宋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产业项目工程建设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的建议收悉,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帮助。
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建议,现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一:“容缺审批+承诺制”再扩范围。如在工业地产的产业园区建设中,虽然项目开始时已经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但是在实际招商中仍需按照客户的要求与标准进行调整,变更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在实际情况中,客户要求与工程建设需同步进行,往往审批时间没有建设时间快,造成“违规、违法”的现象。对此,建议扩大“容缺审批”范围,只要满足并符规划要求、符合设计规范,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明确给予“包容免罚”。
为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我市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先后出台了《市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实施分阶段办理的通知》(沈建发〔2020〕84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开工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通知》(沈建发〔2020〕8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的通知》(沈建发〔2021〕48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施工许可实施“情景式定制”审批模式的通知》,累计出台改革措施18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提质、提效、提速。其中,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创新政策,解决了房屋建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北方地区项目施工时间短等实际问题,建设单位可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地下主体工程、±0.000以上工程、红线内配套设施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五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这样,项目具备用地批准手续后,提供包括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风险承诺书在内的项目材料,即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开工意见书,为项目建设和施工许可办理节省3-5个月,解决了审批要件不全造成“违规、违法”现象,让项目一边建设,一边办理施工许可,支持项目尽快落地,尽快达产收益。目前,有沈阳浑南科技城产业园、沈飞航空配套产业园、联东U谷大东国际汽车研创园、沈阳国际软件园、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等9个工业园区,华为辽宁区域总部、华铁汽车智能化工厂项目等共计57个工业项目通过分阶段形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效果良好。
2022年,为明确我市建筑工程变更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延续以及中止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建发〔2022〕35号)。该政策解决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参建主体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实际需求,建设单位可提交相应要件,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施工许可证变更。
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局将对符合规划要求和设计规范,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未批先建项目“包容免罚”相关事宜与市城管执法局进一步沟通。
建议二:改扩建项目落实“容缺审批+承诺制”。对于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只要符合规划、设计等标准要求,允许企业向政府部门申请采用“容缺审批+承诺制”,边建设、边审批,支持企业尽快投资、尽快收益。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北京、上海等国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仍有不小改革潜力。在实施施工许可手续分阶段办理的政策措施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改革,加大改革力度,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主动向企业问计求策,不断优化调整施工许可政策,推出更多惠企举措。
除此以外,为落实市政府为企业“靠前服务”的要求,我局将施工许可审批和“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检查两项工作结合在一起,通过“靠前指导、主动服务”,有效节省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时间,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盲目建设带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随之产生的经济、信用损失。下一步,市场处将继续为建设企业提供“定制化靠前服务指导”,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前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及审批流程政策讲解、审批业务咨询、申报过程指导及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发展。
建议三:“遗留”项目采用“容缺审批+承诺制”。对政策出台前,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应用“容缺审批+承诺制”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好政策惠及每家有需求的企业及个人。通过做好“回头看”工作,彻底排查并落实此政策落地前政府同意建设,但仍“存在问题”的项目,对于这些“遗留”项目,同样采取“容缺审批+承诺制”,加快审批,以利于盘活存量资源,让其发挥价值,为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创造价值。
此建议对全面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非常有意义,如何解决好涉及民生和企业经营的施工许可历史遗留问题,关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由于目前我市“遗留”项目实际情况较复杂,相关部门正在对全市停缓建项目情况进行摸排了解,制定处理方案,一案一策,配合企业找出问题解决办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工作指示,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制定措施方案,以保障企业和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为历史遗留项目建设审批探索解决路径。
感谢您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