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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天然气全覆盖的建议》(第0019号)的答复

2023年10月07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349号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天然气全覆盖的建议》(第0019号)的答复


梁涛、郭英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天然气全覆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未接驳管道天然气老旧小区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排,目前燃气集团经营范围内未接驳天然气管道老旧小区主要形成原因有三种:一是房屋开发建设年代较早,当年开发单位安装管道燃气意识不强导致燃气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二是受管道气源覆盖面所限,未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三是开发单位为节约成本,未到燃气公司办理管道燃气报装手续,其中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住宅小区未建设燃气设施;二是开发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单位安装了管道设施,但从未供气;三是采用液化气瓶组供气的方式向居民供气,但运行前或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停止液化气供应。

二、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我市制定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旨在改造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我市从2021年开始,对20006月底前建成、房屋住用功能较差、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破损严重、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目前,全市共有1723个老旧小区需要进行改造,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改造475个,2023年计划改造800个,2024年计划改造322个,力争在2024年底前将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2025年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再提升,在全省率先谋划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全覆盖。改造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重在拆除违建;重在实施“上改下”、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重在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改造类型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科学制定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管线先行,统筹推动供水、供电、燃气、供热以及弱电等各类管线同步实施改造,科学制定工序,合理组织交叉作业,各管线单位制定可行性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水电气热等管线改造工程现已陆续开工。

三、燃气项目建设改造情况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相关部署,燃气集团积极推进该项目涉及的燃气工程项目。2023年,按照已发布拟改造的具体小区明细、工期及工程内容,全市8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共计71个小区(含单体楼),其中,按照区域划分,和平区9个,沈河区15个,铁西区5个,皇姑区9个,大东区21个,浑南区2个,于洪区10个;按照工程类型划分,新接驳35个,更换改造38个(其中有两个小区既有新接驳也有更换改造)。目前,在建项目20个,已完工4个。全部工程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镇燃气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附件:2023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日报(园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