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相关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的建议》(第0433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4〕27号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相关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的建议》(第0433号)的答复
金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相关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特别感谢您对沈阳市建筑行业发展及居住环境提升方面的关注,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将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的建议非常符合居民对静谧环境的日常需求,现答复如下:
将近20年时间,我国房地产持续保持高增长,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房屋居住环境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舒适性、空间设计、绿色环保、智能化等方面。住房隔音问题直接影响人们居住的舒适性,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上下楼之间、邻里之间因为房屋隔音差影响生活的现象,大大减低了居住舒适度。
目前我市对住房隔音方面在工程建设设计审查阶段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相关设计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工程隔振设计标准》等,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强条内容及相关审查要点进行审查。(用加现场质量不)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住房隔音问题,就您关于将相关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整体提升住宅隔音效果。一是从设计源头提升住宅隔音减噪性能,严格执行国家最新隔声技术相关要求的同时,尝试增加一些有效的隔声措施,引导设计单位将更多的隔声措施纳入设计范围。二是在隔音降噪相关的规范标准修订过程中及时向编制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例如我们已向辽宁省住建厅征求《辽宁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的意见中反馈保证墙体、楼板、设备管道等隔音良好的措施,条件成熟时争取出台适合我市提高住宅工程隔音减噪地方标准。三是依据已图审的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中涉及环境保护特别是有关隔声、降噪工艺和主要、辅助材料及设备的监督力度,严格监督隔音措施的完成情况,确保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四是通过企业走访、调研、靠前服务及营商环境联络员等举措,倡导建设单位要全面考虑住宅声环境的质量及隔音标准,引导各参建单位切实提升住宅工程隔音、降噪的质量意识,组织各阶段验收时要将隔音措施指标纳入住房验收标准。
感谢您对沈阳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