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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存放位置的建议》(第0426号)的答复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4〕33号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存放位置的建议》(第0426号)的答复


石东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存放位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年来,我市通过“总量控制、智慧赋能、共治共管、服务考核、动态调节”等举措,我市共享单车闲置率由56%降至3%。车辆入栏率由57%上升至97%,群众满意率突破90%,单车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沈阳经验”得到了住建部认可与推广。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落实总量调控、督促企业提高运维服务水平,为切实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完善停放设施建设,规范单车乱停乱放现象,营造“有车骑、有位停、有规矩、有文明” 的骑行氛围,于2023年底启动了第二轮共享单车投放份额招标工作,并已完成招标工作。在中标协议条款中,我市对企业的投放量、运维能力、科技应用、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正在推进企业协议承诺履行。

一、您关于科学规划停车点,根据需求增加数量和优化位置的建议

本着谁经营,谁建设的原则,我市共享单车停放设施为在沈经营企业负责建设维护,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单车停放点位施划工作,我局自2022年4月起,落实了共享单车停车框责任主体,并组织各区政府召开了工作会议,明确各地区作为点位施划管理部门,通过街道、社区等网格化管理体系,合理提报施划点位,并完成点位设置工作,构建各地区领导,企业配合,施划单位执行机制,我局负责统筹将路面点位进行电子围栏测绘,上传平台,实现P点还车。

二、您关于制定停车规范,明确停车的位置、方式和要求的建议

我市于2017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联合编制并发布了《沈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引导非机动车(尤其是共享单车)有序停放,便于交通建设管理单位把握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施划的选址原则、设置要求、布局形式等,切实保障慢行交通出行利益,做到理念先进、安全适用、停放规范、运行通畅。目前,共享单车经营范围主要涵盖三环内区域及部分三环外区域,停车点位设置方面在原有停车点位的基础上,结合市民建议和需求在全市范围内新增加密停车点位0.2万个,并已全部设置电子围栏,实现定点停放。截至目前全市停车点位已达到1.7万个。针对市民需求对停车点位进行动态调整,充分结合我市道路更新、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项目,在满足市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停放点位,力争在10月底前实现我市停车点位的合理布局。

三、您关于共享单车企业应加强运维管理,及时整理和调度,加强监管力度的建议

按照协议要求,我市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在将单车投入市场前要统一安装共享单车专属标识,电单车要按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要求统一上电动车牌照,要求单车企业在上牌同时,要将车辆二维码、车辆编号及号牌进行绑定,上传至市级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统一纳管。企业现场运维人员不少于5‰,调运车辆不少于1‰,且我市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单位为共享单车秩序管理提供服务,通过沈阳共享单车信息服务平台及沈阳共享单车随手拍微信公众号对在沈经营的企业进行路面巡检拍照,针对总量控制、停放秩序、点位施划、运营管理团队配置等方面进行现场抽查,并将相关事件上传平台,转由企业实时处理,通过平台统计,每月以正式件的形式公布成绩,半年进行总量动态考核。

四、您关于提高共享单车停放的便利性和整洁性,可以增加停车设施的建议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停放热点地区设置集中化停放区域,集中清运,例如医大一院北门、重工街地铁站等区域,管理效果显著。在点位设置固定自行车支架这种方式,我市在皇姑区点位进行过试点建设,单框车辆摆放数量减少、适用道路空间不多、建设成本较高等原因,只能小范围实现。我局也会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深刻研究行业管理课题,推动共享单车管理更进一步。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宣传力度,规范共享单车停车秩序,引导百姓文明骑行,研究符合本市实际的措施,“让百姓骑好车,让秩序更出色”。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