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体系的建议》(第0635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4〕43号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体系的建议》(第0635号)的答复
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体系的建议(第0635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村庄亮化建设及投入情况
为有效改善全市人居环境,2019年以来市政府逐年安排村内亮化建设专项资金,截至2022年底累计安排资金约2亿元,累计完成5.4万盏村庄亮化路灯安装。其中新民市累计完成1.43万盏村庄亮化路灯安装,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农办下发的未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亮化项目建设的村庄名单继续开展村庄亮化建设。
项目建成后,我市行政村实现了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活动场所的亮化基本覆盖。极大便利了村民晚间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当地人居环境。
二、村庄照明设施维护情况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其中明确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同时,对管护责任作了进一步明晰:“县级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随着村庄亮化项目建成年限增加,早期安装的太阳能路灯维修及更换配件问题亟待解决,按照太阳能路灯使用周期5年的标准,市城乡建设局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太阳能路灯配件更换价格区间如下:灯头约100元/个,太阳能板约190元/块,控制器约60元/个,锂电池约450元/块,人工安装费约200元/根,维修合计约1000元/根。
二是市城乡建设局将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划分,积极争取农村亮化工程维修资金,完善农村亮化工程相关支持政策,为县级政府履行责任创造有利条件,为改善全市人居环境提供基础,为村民晚间出行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村庄亮化工程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