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建议》(第0396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5〕9号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建议》(第0396号)的答复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于2021年9月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框架内组建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专班,会同相关单位合力推进我市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302号)等文件要求,在总结我市往期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分析交通需求和交通供给能力的基础上做好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重点从加密轨道交通线网覆盖,优化城市空间发展格局,支撑核心板块及重点区域发展,缓解核心区交通供需矛盾等方面研究谋划第四期建设规划备选线路。目前,备选线路包括:5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4号线北延、9号线北延线及9号线东延线等7条地铁线路,总规模约180公里。
在申报时机上,按国办发〔2018〕52号要求,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目前我市第三期建设规划已完成约65%,预计2025年上半年可完成70%,具备第四期建设规划申报条件。目前,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已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市城乡建设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规划方案省内初审工作,力争早日获批、早日实施。
二、关于优化完善轨道交通换乘衔接体系
我市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出行换乘衔接工作,在规划设计方面,依据《沈阳市车站周边环境设计导则》,在每条地铁线路开通前,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深度融合,根据实际条件,对共享单车停车位、地铁慢行广场、公交车港湾停车站等进行科学规划设计,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的交通保障。市交通运输局为加强公交与地铁线路的紧密衔接,通过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公交站位、整合现有公交站位、新建公交港湾站等多种方式,打造“公交+地铁”综合出行方式,助力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目前,我市超过90%的公交线路与现有运营的6条地铁线路形成衔接,进而辐射我市各主要区域,强化了公交对地铁的喂给功能,实现了市民出行更加便捷。2025年,我市将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计划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0条。在优化线网过程中,将突出衔接轨道交通方向,进一步强化优化与轨道交通衔接,便利交通换乘,方便市民出行。
同时,我市高度重视轨道交通与城市慢行、地下空间、城市商业等体系的协同发展,以轨道交通为导向,通过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在宏观规划方面,我市已编制《沈阳市轨道交通TOD战略规划》,对轨道交通与其周边地下空间、地下商业、慢行空间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性梳理,重点聚焦沈阳市核心板块,结合地铁已建、在建线路,谋划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和开发利用,实现地铁客流与商业人流的互促互进。目前已在中街、太原街等传统商圈布局大型地下商业空间,与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打造主题商业街区形成“15分钟便捷生活圈”。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建议中的创新思路,重点推进地铁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高效、舒适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