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空间精细化管理的提案》(第0269号)的答复
连志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空间精细化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从本市地下空间管理的基本现状出发,从规划体系内容、法律法规体系、长效管理机制、网络化信息化手段、社会和经济发展配合等方面,指出了地下空间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关建议,对于本市进一步提升地下空间管理精细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大数据局等有关市直部门,开展相关建议的答复工作。具体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
关于地下空间建设管理,从现有法律资源来看,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本市地方层面有《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沈阳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沈阳市地下连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文件等进行约束。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基本从规划、建设、安全、使用维护等不同环节对地下空间建设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并对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为我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支撑。
近期,市人大对我市地下空间管理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在2022年前出台《沈阳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我们目前正在梳理几年来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开展《沈阳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起草出台相关准备工作,拟列入2021年人大立法调研计划。
二、关于健全管理机制方面
2011年,我市成立了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第一个地下空间管理专门机构。地空办成立后,着手起草了一系列地下空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预先审核和施工方案备案等相关工作,并组织全市各区成立区级地下空间机构,配合市地空办开展全市地下空间管理工作。
2018年—2019年,我市先后进行了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市地空办根据改革需要取消,在我局机关成立了地下空间管理处,负责全市的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同时,我局还成立了轨道交通处,负责全市地铁开发建设管理,成立了消防审批处和验收处,全面接受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因人防工程属涉密项目,为此,我市人防工程管理一直由市人防办独立负责。
我局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处成立后,立即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沈阳市地下连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同市应急局、市执法局共同出台了《严厉打击道路挖掘破坏既有管线的通知》;着手起草了《沈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并正在积极开展地下空间项目信息普查和地下管线信息普查相关工作。
三、关于强化信息化管理方面
为全面掌握我市地下空间项目建设情况,2019年末,我局组织各地区共同开展了地下空间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对各区整理提报的地下空间项目信息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沈阳市地下空间项目信息数据库。为有效利用掌握地下空间项目数据信息,对全市地下空间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和分析,我局利用已建立的信息监管系统,开发了地下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系统,将信息库中的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空间信息数据的有效管控。
同时,为了做好全市信息化管理工作,市大数据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了信息更新机制、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对地下空间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数据互联与共享方面,编制了《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草案)》,规范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并为其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我市在地铁、地下综合管廊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中,均已采用智能化建设和管理系统,并建立了具备监控、报警功能的管理平台,具体包括环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等智能化控制系统,对项目安全运行、地面沉降及周边地质环境变化进行实时检测。
四、在推进管理工作标准方面
为了加强和提高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水平,自2013年6月开始,我市已陆续编制完成《沈阳市地下街建设标准》《沈阳市地下建筑控制标准》《沈阳市城区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标准》《沈阳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间资源战略规划》《沈阳市地下建筑控制标准》《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出入口地面建筑项目施工图标准图集》《沈阳市地下空间顶板绿化覆土及绿地率计算标准》《沈阳城市地铁站域地下空间开发规模适宜性研究》《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连通工程技术规范》《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规范》《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技术规范》《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12项文件,为全市地下空间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在推动规划布局方面
总体规划层面,2011年,自然资源局按照市政府要求,高标准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2年7月通过市政府审定。规划以地铁网络为骨架,以地铁站、重要交通枢纽和地区中心为重要节点,以市级公共中心和次中心为重点地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网络化布局结构;制定了浅层为0至-15米、中层为-15至-30米、深层为-30米以下的“浅-中-深”竖向布局结构及各层功能引导要求。目前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2013年,为提高我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控制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具体规定了我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要点、成果形式等内容。依据此编制办法,先后组织完成了太原街、北站金融商贸开发区、北金廊沿线、小东路4个重点地区地下控规,并通过市政府批复,有效指导了地下空间综合配套建设工作。
在完善总体规划布局的同时,对详细规划层面做进一步规划: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从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区分重点地区和其他地区,实行差别化管理。二是相关专项规划中,强调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区域内涉及利用地下空间安排的专项规划内容。
六、在制定精细化管理方案方面
为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施工难度大、造价高、工艺复杂、不可逆等特点,我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沈阳市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细致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职责”为工作思路,力争全市的建筑工地,包括地下空间项目的施工工地,均达到精细化管理合格工地,实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还制定了《沈阳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高我市在项目施工建设及工程管理中,应对生产区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尽快起草出台《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将我市地下空间管理依据由规章上升到法规层面;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地区政府,继续完善全市地下空间建设信息库,精准掌握我市地下空间现状和项目信息;市区两级联动,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精细化管理,确保我市地下空间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