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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提案》(第443号)的答复

2021年04月27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沈建提案202126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提案》(第443号)的答复


戴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小区配建长远规划,以前我市住宅小区采用的是89年住建部配建标准(0-0.3个泊位/户),泊位数量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机动化发展迅猛,停车矛盾逐渐显现。为缓解住宅配建泊位不足问题,我市对住宅配建泊位标准进行谋划,分别2011年、2018年开展两次配建标准修编工作,目前执行的是《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试行)》(沈规国发〔2017161号),普通住宅配建标准由每户0.8-1.2提高至1-1.5个车位,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三级综合医院建筑等配建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以此来满足机动化高速发展的停车需求。自新标准实施以来,每年约审批增加18万个住宅配建泊位,经测算,基本满足我市新增车辆增速需求。同时,为保障配建标准严格落实,市自然资源局新发布了规划核实标准,在规划核实阶段增加了泊位审批数量的核实,确保开发企业配建泊位满足标准,同步验收同时,结合我市机动化发展形式,我市将适时对《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优化停车配建指标,保障刚性停车泊位供给。

关于多途供给,我市制定启动了《破解“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通过合理规划桥下空间、利用土储等闲置用地建立临时停车场等,缓解周边小区停车矛盾,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鼓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陆续建设了热闹路、广昌路等公共停车场,对太原街道、瑞家坚果、路官一街等需求较大、地块较小地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至今已利用闲置用地百余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两万余个,覆盖小区近两百个,增加了区域泊位供给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试行)》,鼓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采取错时共享的方式提供给周边居民夜间停放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约8500余个,已有12家单位的2800余个停车位实现对外开放,开放比约32.77%同时,我市各区属企事业单位也在推行内部泊位错时开放共享,初步统计,我市已有62家单位、1.3万个泊位实现共享对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起到一定作用我市房产局积极加强物业管理,持续开展车位建设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拓展宅前路、拆除违建、合理规划绿地等措施,充分挖潜,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交通组织等条件下,按标准施划车位,解决业主停车问题,三年来改造283个老旧小区,增设泊位1.3万个,规范了1000余个小区设置泊位近7万个。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小区周边街巷道路条件,合理设置了道路泊位和夜间限时泊位,道路红线内泊位共有约34万个,部分收费管理执行政府定价,白天收费增加道路泊位周转率,夜间免费向周边居民开放,尽可能的挖潜小区周边停车功能,满足刚性停车需求。

关于合理提高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我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目前我市道路泊位就是按此标准执行。非自然垄断性质的、社会资本全额新建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内、宾馆酒店、写字楼等所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均实行市场调节价。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沈发改发[2017]130号),规定各类住宅小区区域内占用业主共用部位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及费用的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或代行业主大会职能的单位(机构)决定,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收费等事项,应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大会共同商议收费标准,从而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矛盾。20187月颁布了《部分区域施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对政府停车资源明确收费标准,道路泊位三个类别分别为每半小时321元,每日每次最高限价402510元,夜间不收费,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引导停车向路外和地下转移,据统计,道路泊位平均周转率由每天2.7次提升至4.5次。

关于物业服务管理,我市房产局积极加强物业管理,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自觉养成依法停车、按位停车的良好习惯,不占用、堵塞业主共有道路、场地、消防通道,在施划的停车位内有序停车。二是落实物业企业管理责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规定和约定,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优化小区内车位设置,强化停车执行管理,劝告、制止业主禁止车辆随意停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养成业主守法依规停车意识。同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联合业委会,共同制定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价格,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

关于加大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的宣传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占用马路乱停乱放的管理,对机动车违停的重点街路、重点部位、重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管理,全力打造停车示范路,切实消除停车乱象。完善健全了停车法规体系,我市制定了《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人大批复后于20195月颁布实施,为我市停车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提供了法律依据,要求树立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停车理念。为宣传提高文明停车的法律意识,我市开展了交通安全、交通文明“七进”活动,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文明行车、文明停车。

感谢您对我市居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