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以低碳化转型引领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71号)的答复
沈建提案〔2026〕48号
《关于以低碳化转型引领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71号)的答复
刘润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低碳化转型引领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注并提出意见。我局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根据提案内容立即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研究,最终形成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
1.构建“双碳”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经积极争取,我市先后获批建设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制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沈政发〔2024〕10号),会同城建、交通、农业、工业等部门构建完成碳达峰“1+10”政策体系。
2.开展“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分析展望。按照国家、省关于“十五五”时期各地区碳排放分析展望有关工作部署,为摸清我市碳排放底数,科学预测“十五五”期间碳排放趋势及碳达峰时点、峰值,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十五五”时期沈阳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工作。经综合研判,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市碳排放呈缓慢增长趋势,2030年我市将与辽宁省同年达到峰值。
3.落实国家“双碳”与城市绿色发展部署。印发《沈阳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2021-2035)》,将低碳高效、绿色韧性作为核心更新理念,提出“微循环城市发展模式”,明确将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城市更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强化建筑、交通、生态等领域的低碳管控。规划在实施策略中明确提出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包括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培育智慧绿色楼宇等内容。该专项规划的低碳理念与内容嵌入《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与其中“推进城镇空间绿色低碳发展”“清洁用能替代”“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一致,共同构成沈阳城市低碳发展的规划体系。
(二)多措并举统筹管理
1.为提升我市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的积极性,2025年8月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房产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沈建发〔202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空间布局、升级建筑品质”等 7 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金增加使用银行保函、公积金贷款 1.4 倍提额”等 7 项支持政策。
2.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编制实施《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开展了《沈阳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和部分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印发了《沈阳市湿地保护行动方案(2024-2025年)》,实施卧龙湖、獾子洞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我市湿地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应用。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完善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绿色建材采信申报工作,征集符合政府采购绿色建材需求标准的产品,对获得我市绿色建材要求的产品建立采信名册。
二、下一步工作
1.加快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围绕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进一步深化“十五五”时期沈阳市碳排放分析展望研究,科学分析和测算我市碳达峰峰值。稳步开展全市煤炭消费摸底工作,梳理形成我市重点领域及企业煤炭消费情况,持续强化“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减量替代”。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煤电保障性调节性作用,加快推动沈阳全胜热电厂、沈西热电厂扩建项目建设。
2.我局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保我市120万亩湿地总量不减少;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有力维护湿地生态资源;推进卧龙湖省重要湿地晋级国家重要湿地;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等节日,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3.依托《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等文件中的支持政策,推动新建房地产项目应用绿色化、工业化、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建设高质量住宅,带动全市高品质住宅及其供应链发展。
4.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切实提升绿色建筑工程品质。打造一批标志性示范试点项目,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
5.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维度开展低碳城市更新等相关政策科普与成果宣传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参与低碳城市建设。同时,面向广大市民普及低碳居住、绿色生活等知识,展示我市城市更新低碳转型工作成效与示范成果,持续提升全社会对低碳化城市更新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参与度。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日
(承办人:安静,联系电话:225653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