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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02月21日 来源: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委党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围绕依法行政这一关键环节,从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化解争议、强化监督、组织责任落实等方面着手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法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推进《沈阳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及完善工作;完成《沈阳市黑臭水体管理规定》《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推进工作,《沈阳市黑臭水体管理规定》已于2018828日颁布,2018930日起施行;《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提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提报《2019年沈阳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提报地方性法规一部:建议将《沈阳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列为2019年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提报2019年政府规章项目一项:《沈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制定)。

三是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经过清理,我委现保留《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并向市政府提报修订《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我委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共计12部,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章10部,拟修订的规章1部《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拟废止的规章1部《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9件,已过有效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2018年新出台并通过法制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部《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依法行政法治建委建设工作

1.制定实施《市建委2018年建设法制建委工作要点》,制定《市建委2018年建设法制建委工作考核方案》,并监督组织实施。

2.阶段性依法行政检查。今年5月和7月分别对委各执法单位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和整治“办事难”检查。主要检查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文明执法服务企业情况、涉企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等,确保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组织召开了2018年建委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制定并发布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计划。今年我委开展涉企检查共四大类77项,抽查占比2.4%,已全部按照市政府备案的检查计划实施。

2.开展涉企处罚案件复核工作。今年建立《市建委行政处罚复核制度》,对我委2015年至2018年涉企处罚311件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证据是否清楚确凿、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量权是否合理等开展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已上报市法制办备案。

3.强化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建立《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不定期地对各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指导监督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约800余件次,建筑面积1490万平,涉企行政处罚159件,处罚金额206.62万元,无“三乱”现象发生。

4.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各执法单位对339件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其中行政检查55件,行政处罚85件,行政许可案件199件。案卷质量有明显提升,但也存在“轻现检重询问”、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当事人授权委托权限不明确等问题,已通知执法单位及时纠正。

(四)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处罚权划转。为配合全市做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741号)要求,将我委除质量、安全外的95项行政处罚权全部划转到市行政执法局,双方已联合发文,明确了权力和责任,建立了详细的衔接机制,确保划转后监管到位。

2.成立委综合执法部。参照国家及各省、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建委职权情况,建立以原建管站为中心,其他执法部门配合的综合执法部门,组建后承担建委除质量、安全外的行政执法工作,解决了建委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问题,缓解了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的压力,同时通过联合执法便于培养一支“一岗多能”的执法队伍,减少执法成本支出和人员支出,更能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确保行业监管及时到位。

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今年更新了委市场主体名录库(项目库)750项,执法人员名录库183人,修订了《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细则》,细化了“一单、两库”的建立标准,检查计划和实施均更符合对市场的监管需要。

7月中旬,市“双随机”执法平台开通后,我们按市里要求将委“双随机”执法工作接入平台开展,先后建立了检查清单30大项,50小项,建立单位账号19个,用户信息73人,市场主体名录库4050(企业库)家,同时对各区、县(市)建设局开展工作指导,帮助建立平台账号及技术解答。

4.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按照年度检查计划要求,联合市技术监督局对沈阳卷烟厂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检查案卷,将检查结果公示并报市法制办备案。本次检查得到了法制办的好评,也成为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突破。

5.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研工作。按照市里要求,组织质量站、安全站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统一了认识,增强了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信心。

(五) “放管服”改革工作

1.制定《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涉及权责清单建设、简政放权、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简政便民、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16项内容,成立“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证核发等4项行政职权,制定相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对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我市实施的证明事项开展清理工作,梳理我委行政审批所需要件209件,上报需清理事项14项。

3.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将2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1项审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4.建立审批事项清单。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事项中具有审批职能的38项行政权力列入审批项目清单,并报市政务服务办,同时确定对应审批要件200余项,办事指南38项。

(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沈阳市建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工作安排,利用多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建委门户网站和大屏幕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于20185月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场接待了市民的法律、政策咨询,并向现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务工人员必读》等宣传材料。于124日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宪法日专栏,活动现场对市民进行了宪法宣讲并发放了宣传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依法审核建委系统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280余件,避免了出现无效、违反合同,确保建委的利益不受损失。

2.完成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承接法律诉讼7件,目前已结案4件,另外3件正在审理中,复议3件,全年无败诉。

3.全年法治信息、“三乱”、京沈合作、品质提升、三服务、公平竞争等报送共计百余次,信息千余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

(一)做好立法工作

围绕城乡建设工作,制定2019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建设领域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完成《沈阳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沈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

(二)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重新制定市建委新版权责清单。

2.简政放权,梳理并取消初审、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权限,同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了解权力下放后,各承接单位执行情况。

3.事中事后监管,对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4.完善便民利企相关制度,逐步转变、创新审批方式,利用互联网+模式,推进网上审批,更好为企业服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做好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执法体制改革,以中心综合执法部为主,制定2019年涉企执法计划,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平台,按计划开展执法工作。

2.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容,定期更新“一单两库”,保障执法覆盖全面准确无死角。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夯实执法队伍,探索培养综合执法人才。

(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建委工作

1.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定2019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制定《市建委2019年法治建委建设工作要点》。

3.及时开展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

1.推动历史遗留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

2.认真做好我委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推进法治建委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开展好法制宣传月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