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3年03月30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局机关执法处室、中心执法部门、质量站、安全站和燃气站: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沈司〔2022〕126号)的相关要求,《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草案)》已经主管市领导签批同意,并报送市司法局审定,现正式实施。
请相关执法部门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认真落实例行检查事项,制作案卷,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涉及安全生产等安全领域行政检查事项,要求制定检查计划,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市司法局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