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实施分阶段办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推进和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和打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环境,针对北方地区施工时间短,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等实际,研究出台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实施分阶段办理的措施,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的目标。
二、制定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住建部令第42号修正)
2.《沈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5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我市实际,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多次召集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参与的座谈研讨会,听取企业诉求,起草形成初步意见,并反复征求规划、设计、人防、审批、城管等部门意见,最终确定具体实施方法并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仅限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计划开竣工时间和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手续。我市改建、扩建项目则不符合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条件。
(二)相关要件要求。根据企业申请分阶段办理的事项不同,需提供相应的要件,具体要求如下:
(1)用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等任意一种能够确定土地归属的证明材料,均可作为用地手续要件。此要件仅限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地下主体工程”阶段的开工意见书,包括±0.000以下工程开工意见书。
(2)《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已备案的《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开工意见书需按规定提供《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办理开工意见书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办理《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时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阶段,需提供发改立项批复和相关用地手续即可,对于“地下主体工程”或“±0.000以下工程”阶段,需提供发改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即可。二是±0.000以下工程只提供施工合同即可,且地下主体工程和地上主体工程须为同一施工单位。
(3)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意见书。即为原来的《工程建设踏勘情况记录表》,此次一并进行统一并规范为意见书。其取得的流程与现场踏勘相同。
(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其办理流程与正常办理施工许可流程相同,在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阶段即申请安全监督,进入地下主体工程阶段则需再申请质量监督。
(5)《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承诺书》。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办理开工意见书》时需提供的书面承诺,在开工意见书取得后1个月内,需根据实际予以逐项落实,市区两级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则跟踪落实情况。
(6)《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意见书》。即为原来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审核表》,此次统一规范为意见书。待下一步时机成熟,将逐步取消该要件。
(7)《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承诺书》。主要为建设单位取得开工意见书时需提供的书面承诺,作为后期对因工程规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所带来不利影响和法律责任的声明和确认。
(8)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按照住建部令第51号第14条中确定的12种特殊建设工程项目,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开工意见书的分阶段取得。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按顺序依次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地下主体工程”的开工意见书,或者在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且已确定总承包单位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后,亦可直接申请办理±0.000以下工程开工意见书。
(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与地下主体工程的划分。分阶段办理的工作初衷和重点是解决企业开工时间的问题,根据建设单位相关手续办理的情况,在具备基本条件后,可对±0.000以下阶段工程先行申请办理开工意见书后,待全部手续齐备后再正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中,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在所承建的整个项目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地下水控制、边坡等子分部工程则作为保证基坑安全纳入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范围;地下主体工程是指±0.000以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部分。
(三)施工许可证的分阶段办理。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建设需要,申请办理整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亦可根据实际,分别办理“红线内配套附属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实现所有分部工程均能纳入各级监管范围,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得到保证。其中,红线内配套附属工程包括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分部工作,例如园区内道路、围墙、大门、景观绿化、给排水系统、燃气热力管网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指新建项目竣工后对内部房屋的装饰装修(精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