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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沈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沈丹高速西3#地块住宅项目”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通知的解读

2019年07月18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发展我市的绿色建筑,深入推进沈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专家按照《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审,达到设计阶段评价要求的项目确定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二、政策释义

《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进绿色建筑现代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加快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共七章四十九条 ,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实现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1月16日发布《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101/TJ22-2015,作为我市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

政策联系人:安静电话:22565328


文件链接:关于批准“沈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沈丹高速西3#地块住宅项目”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通知的图解

文件链接:沈建发〔2019〕103号 关于批准“沈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沈丹高速西3#地块住宅项目”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通知